校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贯彻落实云南省委高校纪工委和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和任务。
3、围绕中心工作,搞好调研,掌握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4、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重要的信访件及时报请领导阅批,及时处理上级转办的的信访件。
5、受理群众对系处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负责查处系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查处工作。
6、受理系处党员干部的申诉并予以复议。
7、负责校纪委各种会议、学习活动的筹备工作。
8、负责校纪委发文工作。
9、负责校纪委文件、材料的承办工作。
10、负责校纪委和纪委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和保管。
11、按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丽江师专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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