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有关学校学生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学校要求制定学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指导各系的学生工作,负责学生工作的检查、协调和评估。
三、负责大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及社会实践工作。
四、负责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学生奖惩、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班风测评工作。
六、负责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的管理和评定。
七、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清欠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九、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及相关工作。
十、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与测试、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
十三、配合宣传部、团委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
十四、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承担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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