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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6年12月07日 09:25  点击:[]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第一周是云南省法治宣传周。为切实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期间的宣传活动,在学校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云司发电〔2016〕77号)精神,我校制定《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在12月4日至18日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宪法活动。

请各教学系根据《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于2016年12月19日前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电子版报送至宣传部。

附件: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宣传部    

2016年12月7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云司发电〔2016〕7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按照国家、省委有关部署,确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今年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围绕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学习党内法规,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活动。

二、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 时闻安排

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4日开始,到12月18日结束。

四、 宣传重点

(一)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努力让广大师生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让广大师生通过学习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宣传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章等各项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系列安排部署。

(三)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民法、刑法等基本法,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和表达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舆论、形成共识,树立公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让人民都发自内心地信仰与尊敬宪法和法律。

五、 主要形式

(一) 组织召开学习宪法、党章座谈会、报告会、法治讲座,充分宣传宪法法律、宣传党规党纪,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 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制作、刊登宣传页面或文章,形成全社会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人人宣传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 组织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志愿者深入学校社会实践育人基地、扶贫挂钩点、社区和基层农村,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

六、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认真策划。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是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节点,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该重要节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 突出主题,注重特色。紧扣“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结合各系实际,认真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宣传特色

(三) 创新形式,力求实效。各系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方法的创新,既要庄重严肃、又要气氛热烈,既要形式多样、又要务求实效。要综合运用和有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多方位多渠道地加强活动宣传,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和法治舆论氛围。

(四) 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系要在12月19日前,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电子版报送至宣传部。

 

宣传部    

201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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