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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1-22    点击:

根据《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推动校园文化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开展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以转型发展、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教学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文明单位建设促进学校发展,文明单位建设促进学校管理,文明单位建设凝聚人心”的目的,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丽江市“四创两申”为契机,以创建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主要内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全面依法自主办学,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工作机制健全,普法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人心。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全校师生精神饱满、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工作效率高,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教学质量突出、办学水平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力争于2017年建成市级文明单位并进一步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洪波

副组长:马云飞

成 员:

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学生处、后勤处、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图书馆、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教学服务中心、思政部负责人以及各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负责联系丽江市文明办,处理日常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申报材料撰写等工作。

四、创建任务

(一)领导班子健全,组织有力

领导班子人员、机构健全,组织有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团结奋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

(二)创建机制健全,目标明确

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议程,作为提升校园文化水平,提高师生素质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目标、责任明确地开展工作,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整体提高师生综合素质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私奉献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文明校风教风学风;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四)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

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坚持培养“品德好、专业实、能力强、素质高,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技能型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不断推进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管理、教育设施的现代化。

(五)创建活动丰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

积极传播文明新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弘扬传统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六)社会综合治理效果良好,校园环境整洁优美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单位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到位,治安秩序良好,营造平安环境。校园环境整洁优美,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创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

(七)创建文明示范窗口单位,起到文明示范作用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帮扶共建活动,认真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积极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优秀人才,单位内部团结谦让、和谐相处,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将我校建设成为文明示范窗口。

五、创建规划

(一)创建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认识,提出创建口号,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创建目标、工作责任,根据创建方案进行任务分解,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全校师生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 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  

各教学系(部)、部门对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活动与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争创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师生养成教育、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三)自评整改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

全校师生统一行动、听从指挥,加强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不断查缺补漏,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四)总结申报、迎接考核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评审)

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申报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文件、图片、实物等资料,根据市文明办申报市级文明单位通知文件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全力以赴争取以最优异的成果、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考核验收。

(五)提高目标阶段

在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和条件,不断巩固、提高,积极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争取早日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

六、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1.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坚持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保障学习时间,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校党委成员和党员校级领导参加,并扩大到非党员的校领导、中层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论文。校党委成员要加强对党总支、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检查、督促、指导。  

2.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学习杨善洲、高德荣等活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实行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结构,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和团体按照各自章程规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健全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及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

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和解决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师生文明素质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学雷锋活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加强师德师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4.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六个一”制度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发展党员,确保党员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和干部职工活动,保持积极健康心态,提高党员先进性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

5.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部门、文明岗位、优秀教师、优秀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勤俭节约活动,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提高创建热情。每年评比表彰一次,积极参与丽江市各项争先创优活动。

(三)加快转型发展,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增强办学活力,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提高招生就业率,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教育规律,深化学校内部改革,健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专业建设定位规划,加强内涵建设,全面实现转型发展,面向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不断增强服务区域产业升级转型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

(四)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和谐、健康、平安环境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责任书签订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和《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校园安防、消防制度,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安防、消防巡查,防止盗窃、火灾事件,杜绝各类刑事案、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建设书香校园、学习校园、文化校园

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力量,指导和组织文体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爱国歌曲大家唱、全民健身、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开展书香校园系列讲座和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师生潜心阅读,形成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

(六)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

认真落实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上岗前的志愿服务培训,有表扬奖励措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制定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具体活动安排,制定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和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把关心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人文关怀内容纳入管理之中,组织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活动,将岗位学雷锋活动情况纳入单位和员工个人考核内容。

(七)开展文明有礼培训,传播文明风尚,开展勤俭节约活动

考核师生行为举止,做到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谦让、和谐相处,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加强养成教育,促进师生养成爱护校园公物、遵守校园秩序、自觉爱护宿舍、办公室、教学场所、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仪容仪表大方得体,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在校内设置引人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并积极配合中国文明网开展重大网上宣传活动;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使师生养成节约粮食、文明用餐、保持食堂就餐环境整洁的良好习惯,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

(八)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以落实丽江市“四创两申”为契机,积极组织志愿者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营造优美校园环境,落实“五化”(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和“四无”(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烟头)要求,建设绿色校园、无烟校园。

(九)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治校,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2.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奖惩措施,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加强自检自查,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七、创建任务分解

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丽江市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将任务分解到各系(部)、部门。具体详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任务分解表》(附件一)。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创建目标和口号,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文明单位以“文明单位建设促进学校发展,文明单位建设促进学校管理,文明单位建设凝聚人心”为口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文明和谐校园为目标。

(二)各系(部)、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工作任务分解积极开展工作,责任到系(部、部门),具体到人,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系(部)、部门将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文明创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文明创建氛围,使文明创建意识深入人心。

(四)全校师生齐心协力,为学校文明创建贡献力量,共同实现创建目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2月25日

上一条:丽江江市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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