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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度丽江市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8    作者:admin    点击:

各教学系(部)、部门:

为了做好2015年度丽江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根据《丽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丽江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和《丽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丽江市科学技术局公告第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推荐的科技成果,按科技成果登记的有关规定应先到丽江市科学技术局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是县(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丽单位;驻丽部队以及经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具备推荐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

(二)同一候选单位或者候选人只能被推荐一项科技进步奖项目。

(三)被推荐为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被推荐为市科学技术奖其他奖励类别的候选人。

三、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是丽江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丽江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相关奖项和类别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要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一)《丽江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填写说明可以在丽江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ljstc.gov.cn

(二)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推荐材料2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完整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制成pdf格式刻录成光盘上报,要求pdf电子版材料中的推荐书及各附件资料之间要分开制作;推荐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三)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候选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其所在单位应提交书面说明;

2.候选人或候选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申请书,并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申请书由候选单位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候选人本人提出的需本人签名。

四、报送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10日。

五、报送方式:纸质版擦里欧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ljszkjc@163.com(相关文件及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樊丹敏 孙向辉

联系电话:3196028

地址:行政楼510科技处办公室

科技处

2016年8月18日

附件一 丽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15年度丽江市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二 丽江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最新2016年).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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