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第二批科研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作者:admin    点击:

各相关系(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丽师校发[2015]2号)、《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教师发展工作计划》要求,我校2014年9月启动的第二批科研团队建设到2016年8月已满2年,需要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请各系部的科研团队带头人对照建设指标,依据申报时所填写的建设计划进行自查后,认真填写中期检查一览表(见附件),并于11月1日17:00之前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所填写的内容务必事实求是、真实可信,一一对应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若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一票否决,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依据建设与管理办法:科研团队中期考核为合格的,划拨第二期资助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实行暂停资助,并作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等处理,对作取消立项处理的,其前期投入经费应全额追回,归还学校。所以,敬请各团队务必重视,认真、顺利地完成这次检查。

4.受理及咨询联系

联系人:樊丹敏钱 月

地址:行政楼510科技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8-3196028

科技处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一: 2014年第二批科研团队一览表

附件二: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

附件一:

第二批科研团队一览表

序号

带头人

团队名称

依托系(部)

1

陈惠菊

教师教育科研团队

教育科学系

2

杨林军

丽江文化科研团队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

上一条:关于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第三批科研团队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