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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0    作者:admin    点击:

各系(部)、各部门:

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32号】转发你部门。请各系、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 项目分类

(一) 资助性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4万元,人文社科2万元。

(二) 指导性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2万元,人文社科1万元。

二、 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申报者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在我校为项目依托单位,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研究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 主持省部级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3、 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 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2项者。

5、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6、 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 相关事项

(一)项目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单位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二)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申报截止时间:9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樊丹敏

联系电话:3196028

电子邮箱:ljszkjc@163.com

地址:行政楼510科技处办公室

科技处

2016年9月20日

附件(请自行下载解压后查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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