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云南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凡属我省作者在国内外报刊、出版社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教材、译著以及与上述形式相关的非文艺创作类学术理论性音像制品文字版本)可以申报评奖。外文发表的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译文本。
2.应用对策性成果,应该是确已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以上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方可申报评奖;凡属涉密的成果不能申报评奖。
3.由我省作者同省外作者合作,并以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的优秀研究成果,也可参加评奖;如若获奖只向我省人员授奖。
4.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个人著作申报评奖,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作为个人论文申报评奖。
5.凡已获其它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再纳入本次评奖范围。
二、申报程序
1.请认真阅读《云南省第十五次(2011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2.申报者可以直接从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社科评奖”栏查询有关申报评奖的信息。首先注册登录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点击社科评奖——申报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后,须将打印的下列材料在申报时限内提交学校科技处(行政楼303室、321室):
(1)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2)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请注意申报者单位意见一栏不要自行填写。
(3)成果信息表(一式二份)
(4)申报理由表(一式四份)
(5)说明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
(6)申报费(著作类每项300元,研究报告类每项200元,论文类每项150元)
三.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以便12月2日前报送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科技处
2011年11月9日
附件:
《云南省第十五次(2011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关于开展云南省第十五次(2011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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