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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2015-12-03 09:29   审核人:

一、负责全校人员编制的制定和管理。

二、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招聘、调动、校内调配、离职、辞退、退职、退休等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个人的考核工作和相关的奖惩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的工资、绩效、津贴、福利、“五险一金”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和请销假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任、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及聘任、新近人员的转正定级、校外可做教授聘任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职工放学、攻读学历学位、出国学习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

九、负责全校临时性用工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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