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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2015-05-12 09:27   审核人:

1.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开展工作,根据具体分工组织实施。

2.为处长人事工作决策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和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

3.协助处长组织草拟处内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期、学年工作计划提出意见。

4.协助处长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教师岗前培训、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5.协助处长督促处内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6、协调督促各科室做好职工调配、人才引进、人事代理、年度考核、职工评优、职工考勤、职工离退、因私出境、军转安置、死亡善后、岗位聘任、职称评聘、工资发放、福利津贴、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性建议。

7、协助处长处理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8.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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