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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6年06月16日 21:18  点击:[]

2016-05-24 田克勤 张泽强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真总结党60多年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深刻分析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客观规律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党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既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出了新任务,又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拓展了新视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其在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内容要求,既决定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方向,又彰显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价值追求。无论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还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党在面临经济发展增速换档、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常态条件下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都是党聚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所作的战略抉择。如何科学把握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对于进一步增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支撑,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的精神统领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认同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基于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而提出的重要论断,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就是要增强全体人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从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将这个“最大公约数”既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判断标准,又外化为自觉的生活行为规范。然而,这种认同并非口头上的认可与赞同,归根到底是要构建一种基于共同奋斗经历和一定现实基础的目标认同,唯有如此,才能使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精神标尺。正如习近平所指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1](P171)从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来看,这个目标认同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能为这个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小康是使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的社会;是逐步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建设目标,逐步充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良好环境氛围的社会;也是以这两方面为基础,个人逐步获得人生出彩机会并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自我价值追求的社会。这种“三位一体”的目标模式,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辩证统一的根本价值取向,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归宿,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深厚的认同基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经过十七大修改完善确定的、到202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实现的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既体现了当代中国人谋求发展的社会理想,也反映了历代炎黄子孙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既体现了要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要求,又体现了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要求。经济发展水平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文化软实力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但判断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强弱,归根到底还是要看这个国家是否具有能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汇聚社会力量的核心价值观念。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1](P163)这一论断在明确阐述核心价值观与文化软实力之间辩证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核心价值观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意义。文化的发展决定于经济、政治的发展,同时也反作用于经济、政治的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也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其他各方面建设产生强大反作用,进而生发出促进国家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个人全面提升的强大正能量。

我们在认识和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者之间的关系时,既要把核心价值观问题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方略之中,将其作为全面小康的一个重要方面来加以考察;也要把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过程,发挥其在激励全体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奋斗过程中的精神引领作用。

二、全面深化改革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面深化改革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现实途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受社会存在制约并能动地反映社会存在的状况,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往往要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价值准则。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为人民群众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坚实基础。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成就在精神层面的反映,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整体上也正在逐步内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精神标识。然而,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发展的新期待相比,我们还存在着很多不尽完善、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食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的问题,频频挑战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等等社会道德底线;存在于党的肌体之中的贪污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党治国理政领导地位的巩固等等。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既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地位和形象,也关系到党所倡导的思想主张能否真正有效掌握群众、进而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重大任务和历史使命。反思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逐步形成的利益固化的藩篱,往往成为了影响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心理和行为认同的症结所在。这些问题因改革而产生,也必将在改革过程中逐渐得到克服。要破解上述这些问题,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涉及到经济体制改革,又涉及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防以及党的领导等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既涉及生产力,又涉及生产关系;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其最终目标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突破制约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的枷锁,就是要努力使改革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在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中,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度和获得感。唯有如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在人民群众心中开花结果。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精神动力。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多年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正如习近平所说:“中国改革经过30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1](P101)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深刻调整,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观念日趋复杂多变、价值取向日趋个性多元,党和政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改革共识的难度也随之逐渐增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增速换档的考验,同时改革开放也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正处于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出现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和挑战。要破解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诸多难题,迫切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其凝神聚力、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价值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的价值观念,既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更契合于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它所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展示了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描绘了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凸显了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涵盖了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实现了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的认同基础,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巨大的思想共鸣,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的改革热情,进而为全面深化改革注入不竭的精神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者互为前提,相互促进,分别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的层面,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力量源泉。

三、全面依法治国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面依法治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在本质上属于道德教育范畴,强调宣传教育、示范引领、理论武装和榜样带动,注重把价值观念教育同日常生活习惯养成相衔接、同国民教育全过程相融合,不断唤醒和凝聚全体人民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从而逐渐转化为全体人民思想和行动的共同价值标准。这种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柔性方式”,一方面能够使教育效果持久发挥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无力感”。比如,对于社会上一度反复出现的“毒奶粉”“毒胶囊”“瘦肉精”等食品药品生产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事件,“仅靠道德教育、‘叩问良心’是远远不够的,对利益熏心者无法产生效果。不处罚,他们的良心就不会觉醒。只有加大执法力度,增加违法成本,让造假售假者付出代价、受到惩罚,才能使他们悔悟、使其他人不敢以身相犯。”[2]这就要求我们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利用“柔性方式”,又要灵活运用法律法规这些“刚性方式”,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和层面保障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探索形成的,在处理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方面最为有效的治理方式。一定社会的法律是对该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基础上形成的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确认,是对社会主体的自由、平等、公正的价值需求的维护和实现。一个社会只有实现了法治,才能给人的自由、平等、公正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用法律法规保证社会主流价值的顺利推广,一方面要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的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独特作用;另一方面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乡规民约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不断强化人们头脑中规则对于倡导和弘扬社会公序良俗的作用,引导人们更好地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从而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道德支撑。法律和道德是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但“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3]这也就是说,法律只有体现社会道德的要求,只有与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追求的价值理念和目标取向相一致,才能具有持久的约束力和生命力。具体落实到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实施,无论是执法者还是守法者,都离不开道德的依托与支撑,都离不开道德的滋养与浸润。在立法过程中,必须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相协调,必须始终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要求,必须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使每一项法律条文都能体现人民意志,唯有如此才能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保证法律实施过程中不违背立法宗旨,使执法既于法有据又合情合理,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执法者而言,要把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点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证;对于守法者而言,要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精神教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社会基础和人文环境。

无论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还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都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起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滋养法治建设、法治保障道德教化的重要作用。

四、全面从严治党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面从严治党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榜样示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项战略工程的重要实施主体。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率先垂范、主动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否将其化为创业、谋事和做人的道德标尺和精神追求,既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及其在人民群众中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又深深反映着社会普通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效果。正如习近平所指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1](P164)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到来,日新月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对党员干部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受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的影响,特别是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贪污腐败行为,严重抹黑了普通群众心目中党的形象。如果这种状态长期得不到遏制,那就必将会威胁到党治国理政的领导地位。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邓小平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并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4](P380)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从自身做起,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过程中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建设,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洁生活情趣、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党中央还以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既为全体党员干部明确了不可触碰的底线,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树起了力争上游的高线,为在党员干部群体中落实和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坚实基础。《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以身作则,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领导核心作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员言行一致、修身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责任担当,能够形成“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各级党委“向中央看齐”的价值追求“风向标”,有利于营造同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思想保证。注重思想建党,着力加强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既是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法宝,同时也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着力点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到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开始出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主要表现的“四风”问题,严重抹黑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这些问题看起来是作风问题,但说到底是由于思想认识和理想信念上的偏差和迷茫造成的。正如习近平所指出:“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1](P15)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和高压态势,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着力建设“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腐”的约束机制,又不断筑牢思想的堤坝,重点强化“不想腐”教育机制,反腐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客观地讲,与建设“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腐”的约束机制相比,不断强化“不想腐”的教育机制才是反腐败工作的终极目标,因此,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基础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内容,既彰显了共产党人应有的高尚精神追求,又体现了党员干部应有的高洁生活情趣,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建设和党性修养提供丰厚的道德滋养和坚实的思想保证。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地契合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全面从严治党又为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外部支撑。全面从严治党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互相渗透、相互支持,共同为营造优良党风并以此带动社风民风改善奠定重要基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具体化,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框架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和价值融入每一个“全面”之中,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统领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用每一个“全面”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新的视域,不断凸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基础地位。从这个层面看,探讨和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联,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物质和精神、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深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 刘奇葆.道德治理既要“叩问良心”又要“依法处罚”[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1/06/c_114266040.htm2013-01-06/2015-12-21.

[3] 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

[4] 邓小平文选,第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责任编辑:蒋旭东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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