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专机关党总支是丽江师专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履行工作职责,经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书记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委员会报告,并得到认可。委员会形成的决议,每个委员都要认真执行,严守党的组织纪律。
二、坚持党总支工作例会制度。
1、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书记主持,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2、 会议召开之前一般由书记提前确定会议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讨论的问题,事先通知委员,以便做好准备。
3、 需经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主要范围是:
(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精神。
(2)机关党支部目标考核评比工作。
(3)对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转正进行预审。 (4)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 (5)其它未尽相关事宜。
三、委员联系部门党支部制度。党总支委员每人负责联系1-2个党支部,了解联系部门的支部工作、业务工作,党员干部和其他职工的情况,及时沟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