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增强社会责任感,2015年9月24日下午2:30后勤处在食堂一楼餐厅对各食堂负责人及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后勤处总务科科长王永红及食堂管理人员周珍媛参加了本次培训学习,后勤处处长柯炳刚对新《食品安全法》中涉及的对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安全要求、设施设备、进货渠道、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四防”、台账记录、留样、个人卫生管理及处罚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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