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由中央主大厅(4657.96m²)、北侧一至三楼侧厅(742.16m²)和南侧一楼侧厅(352.00m²)组成。体育馆中央主大厅舞台设有配电柜、灯光照明调控系统、音响调控系统、布标升降系统及舞台布幕,主大厅地面铺设有地胶和地毯,防火防电防盗要求极高。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体育馆能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使用,充分发挥体育馆教学、训练、比赛、集会活动的功能,使其更好地为我校师生服务,特做如下规定:
1根据学校安排,体育馆中央主大厅由教学服务中心直管(舞台、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北侧厅(一楼体育测试中心、二楼体育系办公室、三楼舞蹈训练房)和南侧厅(体操室、乒乓球室、器械室)由体育系直管(1094.16m²)。
2坚持安全第一,场馆借用方必须对承办活动的安全负全责。
3体育馆主大厅只能用于校级以上的大型文体活动。
4舞台音响和灯光只能由接受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严禁他人触碰。
5严禁在体育馆内吸烟、使用明火和乱接电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及时关闭电源、锁门,做到无安全隐患。
6借用者必须服从管理规定:提交申请→审批→签订安全责任→开启安全通道→提供舞台音响灯光耗材→保洁。
7严禁在地板和墙壁上乱涂乱画;严禁把食物带入馆内;严禁乱扔废品杂物。损坏设施设备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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