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系部教职工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系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对象及方式
(一)考勤对象:全系教职工。
(二)考勤方式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实行坐班制度,按日考勤。
2、专职任课教师:
(1)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以及其他教学环节(带学生实习、时间、指导毕业实习、监考、集体阅卷等)的工作时间;
(2)学校规定的坐班时间;
(3)学校、系、教研室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时间;
(4)学校、系、教研室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
(5)新参加工作教师,一年内实施坐班制。
3、因公外出人员:按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进行考勤。
二、考勤管理
(一)系部考勤管理工作由系办公室负责。
(二)系办公室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考勤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三)考勤是平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津贴发放等重要依据之一。
(四)因考勤人员失职,而导致教职工个人损失的,其损失由考勤人员承担。
三、各考勤项目的请假程序、处理方法
(一)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时间
1、请假程序
(1)事假:必须事先提交书面请假单,三天(含)以内由系主任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超过三天,十天(含)以内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三十天及以内由校长或书记审批;三十一天及以上由校行政办公会审批。
(2)病假:根据医院证明,按事假审批权限及程序办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电话口头请假,并请其他人员代办请假手续。
(3)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家按学校有关条例办理。
审批后的请假单交系办公室主任,每月随考勤上交人事处。
2、处理办法
(1)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旷工、迟到、擅自随意调课或停课者,在年度考核(系评)中扣除1分/节,对于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事故情节的报学校处理。
(3)将考勤结果上报人事处。
3、备注
在进行以上请假手续的同时,教师调课一律由本人到教学秘书处领取《丽江师专教师调课申请单》,填写后由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由教学秘书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调课。调课需提前一周,突发事件除外。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告知系办公室主任,做好有关事宜安排工作,时候需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二)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坐班时间考勤
1、请假程序
(1)请假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如无任何请假手续,擅自不来者,一经核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视为旷工处理。
(2)如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因向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并填写情况记录本。
2、处理方法
(1)因私事请假者按50元/天,无故缺席者按100元/天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一次性扣发。
(2)无故缺席者,在年度考核(系评)中扣除1分/天。
(3)将考勤结果上报人事处。
(三)学期末监考请假及调换监考
1、请假程序
(1)因公务调换监考:教师本人填写好调换单交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上报教务处并做好系部备案。
(2)因私事调换监考:自行找好替换人员,并将书面请假条和替换人员名单报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上报教务处。如自行调换监考,不上报系部者,责任由调换双方自负。
2、处理方法
(1)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无故不监考、迟到、擅自随意调监考者,在年度考核(系评)中扣除1分/节,对于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事故情节的报学校处理。
3、备注
系部行政人员原则上不予代替监考,除特殊情况,须经系部同意。
(四)会议考勤
1、请假程序
学校、系部、教研室各项会议教师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或公务无法参加者应以书面形式直接向系主任请假。
2、处理方法
(1)学校会议缺席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系部组织的各项会议缺席者,因私事请假者按50元/次,无故缺席者按100元/次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一次性扣发。
(3)各教研室活动缺席者,在年度考核(系评)中扣除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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